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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,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,由谁扣除?该怎么填写教育终止时间?

来源:欢创优税    发布于:2020-11-24 09:42:03


答: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※判定。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】教育(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)的支出,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∑ 的标准定额扣除;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接受硕士研□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,在受教育①期间,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,但同一◣学历(学位)继续教育∴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。



答:教育终止时间¤是指子女因就业或者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√教育的时点。如果填写了教育终止时间,从次月起,就不再继续享受子女教育扣除。如果您的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即将毕业,但还会继〗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,则无需填写,否则无法正常享受扣除政策。